折旧方法:系统提供多种的折旧计算方法,但是一种固定资产一旦选定了折旧方法后,只有在本会计期间允许修改,以后期间将不再允许修改,只能通过变动单调整,请务必慎重。 i. 不计提折旧:对于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可以不计提折旧。 ii. 平均年限法(一): 月折旧率=(1-净残值率)/使用年限*12 月折旧额=原值*月折旧率 iii. 平均年限法(二) 月折旧率=月折旧额/(原值-净残值) 月折旧额=(原值-累计折旧-净残值)/(使用年限-已计提月份) iv. 工作量法:工作量发是根据实际的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基本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净残值率)/预计工作总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v. 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 值(扣除净残值)平均摊销。系统将根据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月份和已计提折旧月份两项的内容,自动判断 剩余使用期间,如剩余使用期间为12-24个月时(取决于折旧年限是否为整年,如为整年是24个月,如不为整 年,会在12与24个月之间),计提折旧的金额会按照规定方法重新计算。 vi. 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的减 低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 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数的年限总和或者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按原值和预计使用期间计提折旧,在计提以后各期折旧时将按固定资产的入帐原值及预计使用期间及己使用月份计算各期的折旧额,即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入账原值×月折旧率,适合公司原有购入的新产品 按净值和剩余使用期间计提折旧,将固定资产视为一项新资产,此时计提折旧的“原值”不是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而是账面净值,即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剩余使用期间等于预计使用月份减去己使用月份。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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