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位小灵通用户因不满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作出的“小灵通在2011年底清频退网”的决定,对工信部提起法律诉讼。昨日,法院称此案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不予受理。
北京小灵通用户时玉琛先生于今年2月24日,就工信部向相关单位下发的小灵通退网通知,向北京市一中院提交了起诉状。时玉琛认为,工信部作出的上述行政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相关规定,侵犯了小灵通用户的财产使用权。此外,工信部在发文取消小灵通之前,不但未能事先告知用户,且没有召开听证会,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公平行为。他请求法院,确认工信部发出的关于“1900-1920MHz频段2011年底前清频退网”的文件违法,并撤销这一文件。
这一起诉被法院驳回诉,但是法院在不予受理的行政裁定书中,并未说明不受理的理由和事实根据。